政府一贯的政策目标是为残疾人士提供无障碍的环境,令他们能与其他人在平等的基础上进出处所及使用其中的设施和服务,帮助他们独立生活和全面融入社会。
为推动各政府部门合力提升政府处所的无障碍通道和设施,政府引入了无障碍统筹经理和无障碍主任的制度。无障碍统筹经理负责统筹个别政策局或部门内的无障碍事宜;而无障碍主任则负责其辖下场地的无障碍事宜,如协助残疾人士进出场地和使用当中的服务及设施,以及处理公众就该场地的无障碍事宜所作的查询及投诉等。
如你对房屋局辖下处所、设施和服务的无障碍事宜有任何疑问或意见,欢迎联络我们的无障碍统筹经理和无障碍主任。
房屋局辖下办公室之无障碍设施的资料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