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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加过渡性房屋

2020年01月18日

有一首儿歌《一枝竹仔》的歌词是这样的:「一枝竹仔会易折弯,几枝竹一扎断折难;心坚志毅勇敢,团结方可有力量!」诚然,要解决社会问题,单靠一夫之力并不足够,必须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正如推展过渡性房屋一样,汇聚民、商、官的力量,以及社会各界的全力支持,可以为轮侯公屋家庭和其他居住环境恶劣人士带来希望,一个能改善生活的契机。

自2019年《施政报告》提出在未来三年提供合共10 000个过渡性房屋单位的目标,经过民间团体、商界和政府的共同努力,我们已成功觅得足够土地作构建10 000个过渡性房屋单位。然而,我们绝不会鬆懈。行政长官亦于本週二宣布,将目标进一步增加至15 000个单位。要如期于三年内达成这个目标并不容易,必须社会各方继续同心协力。

现在用作过渡性房屋的土地和建筑物主要有两类:第一,政府的短期閒置土地和建筑物,即长远有规划使用目的,但在短时间内仍有空档可让我们将它转化成过渡性房屋。第二,私人发展商拥有的土地或物业,作改装或加建临时构筑物。私人发展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加快推展项目,更负责前期工程开展工作,包括初步土地平整及规划申请等相关程序及费用,透过灵活、创新的安排,能有效地在短期增加供应。

在土地借用年期方面,我们尽可能争取越长越好,因为年期越长,巿民的居住需要可以得到较长时间的处理,亦令到他们的困难得以纾缓。但不可不提,当私人土地借用期结束归还之后,土地持有人必须按照法定要求另行再向城规会申请将土地作任何法定容许以外的其他发展。因此,现在土地暂时用作过渡性房屋项目,与日后把这块土地作任何其他用途,并无关连。

事实上,个别用地是否适合作过渡性房屋用途,须视乎规划用途地带、用地实际情况,包括地形和地势、各种技术限制和所需基建配套等因素。就目前累积的经验,我们会物色具潜力且附近基建设施配套相对成熟的用地以建造过渡性房屋,令发展与周遭的环境及社区得以融和。过渡性房屋是多方合作推动的社会运动,不单为有迫切房屋需要家庭解决住房问题,也提倡邻里互助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及增加社会资本。

在觅地过程中我们亦紧守一些基本原则。例如,某些閒置土地短时间内开展其长远用途的工程,或属于面积较小的用地,或对周边的生态有严重影响的土地,我们都不会用以推展过渡性房屋。事实上,构建过渡性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定规划图则的规定,例如,除非土地位于「住宅」地带及符合该地带所标明的发展限制,否则在乡郊地区作为期三年或以下的过渡性房屋项目,必须先获得城规会的许可。但从一个比较宏观的角度去看,不论是永久楼房,甚或至是过渡性房屋,其实都是人居住的。有人自然有交通的需要、有环境的影响。当项目向城规会提交规划申请时,亦须提供包括交通、环境及生态等方面的技术评估,以证明拟议发展不会带来不可接受的负面影响。城规会亦会按照《城市规划条例》公布申请作公众查阅及就规划申请提出意见。如获城规会批准后,我们才进行构建工作。我们正与不同的民间团体、商界和专业技术机构审视数幅政府及私人短期閒置土地构建过渡性屋邨的可行性,为更多轮侯公屋家庭和其他居住环境恶劣人士提供适切的过渡居所。

过渡性房屋从政策的倡议到项目的落实,都是透过政府积极推动和民间团体紧密合作,弹性运用社会资源提供不同类型的过渡性房屋。虽然如此,政府在落实方面会监督项目进度以确保过程是符合节约、有效率及效益的资源运用原则,务求拨款用得其所。我们亦会就过渡性房屋的推行进度,定期向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提交报告,以增加透明度和问责性。

安居乐业是社会安定的基石,我们会继续努力,寸土必争,善用短期閒置土地和建筑物,以提供更多过渡性房屋。与此同时,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开拓更多可作长远房屋建设的土地,加快规划、土地平整、设计和建造的时间,以至进一步压缩建筑时间,增加公营房屋供应,以长远解决香港的居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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