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监管制度旨在方便楼宇业主及佔用人循简化规定,合法及安全地进行小规模建筑工程。
对以下两类房委会所发展物业的小型工程申请,独立审查组会以不同方式处理:
查阅《建筑物条例》规管的楼宇
如在上述名单中的物业进行小型工程,订明专业人士或订明注册承建商需跟从小型工程呈交程序,呈交有关MW 表格。
如租客聘用承建商在上述名单中的物业进行小型工程,需跟从小型工程呈交程序,呈交有关的ICU MW 表格和屋邨办事处发出的「原则上批准书」。
如在受《建筑物条例》规管的房委会物业进行小型工程,有关工程的表格呈交状况可以在房屋署图则查阅网上查阅。
如在不受《建筑物条例》规管的房委会物业进行小型工程,有关工程表格的呈交状况将不会在房屋署图则查阅网显示。
独立审查组会以随机抽样方式审核所收到的小型工程呈交文件,以确保符合法例规定。违反法例规定的个案可能受到纪律处分和检控。
所有表格可亲身或邮寄递交独立审查组。
地址:九龙黄大仙龙翔道138号龙翔办公大楼8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
电话: 3162 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