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楼宇监管事宜(用于《建筑物条例》适用的楼宇)
服务承诺 | 2023年服务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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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建筑工程 | |
我们将于: | |
(a) 60天内审批及通知首次提交的及经重大修改的改建和加建工程图则; | 90% |
(b) 30天内审批及通知重新提交的改建和加建工程图则。 | 90% |
我们将于28天内审批及通知改建和加建工程施工同意书的申请。 | 90% |
紧急服务 | |
我们将就关乎楼宇、建筑工程及招牌的紧急事故提供24小时服务: | |
(a) 办公时间 | |
(i) 于市区,在1.5小时内派员视察 ; | 100% |
(ii) 于新界新市镇,在2小时内派员视察 ; | 100% |
(iii) 于新界其他地区,在3小时内派员视察。 | 100% |
(b) 非办公时间 | |
(i) 于市区、新界新市镇,在2小时内派员视察; | 100% |
(ii) 于新界其他地区,在3小时内派员视察。 | 100% |
调查僭建物 | |
我们将于接报48小时内派员视察非紧急举报正在建造的僭建物。 | 99% |
就牌照申请提供意见 | |
我们将就首次申请食肆牌照及公众娱乐场所牌照的楼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向发牌当局于12个工作天内提供意见。 | 98% |
(备注:独立审查组按建筑事务监督(即屋宇署署长)授权及建筑事务监督的政策和指引,对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所发展而已出售或分拆出售的物业进行《建筑物条例》之下的监管。独立审查组对这类楼宇的服务承诺和服务目标乃原则上跟随屋宇署的相关服务标准和服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