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单位室内装修的一般资讯

独立审查组根据建筑事务监督的授权,对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所发展而已出售或分拆出售的物业所进行的屋宇管制和屋宇署对于私人楼宇的管制无异。一般住宅单位的室内装修和简单工程,例如批灰泥、铺设瓷砖、卫生设备的修葺或更换,均是「建筑物条例」(条例)订明的豁免建筑工程,无需事先向审查组呈交图则审批,但这些工程仍需符合相关的《建筑物规例》的规定,例如消防安全、结构安全,以及排水工程等方面的标准。但如果装修工程涉及楼宇结构,或者可能影响到该单位的原有其他法定要求:例如通风、采光设计、耐火结构或逃生途径等,而该等工程又不属于小型工程或条例订明的豁免工程,单位业主必须在进行装修工程前委聘订明建筑专业人士,对设计和相关法定规管作出评估并且依照相关法例向本组呈交图则审批。另外,某些工程亦可以透过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例如竖设用砖建造的非承重墙、于外墙竖设或改动冷气机支架和晾衣架等),向本组呈交相关资料。(小型的级别和项目详情可参阅https://www.bd.gov.hk/sc/building-works/minor-works/index.html)。

屋宇署网页已提供住用处所改动及加建的一般信息可供市民查阅:(详情可参阅https://www.bd.gov.hk/doc/en/resources/pamphlets-and-videos/SGAAWDP.pdf)。本组的房屋署图则查阅网(HeBROS)亦提供资助出售单位的建筑和结构图则可供公众查阅(网页:https://eservices.housingauthority.gov.hk/hebros/)。

如对由房委会所发展而已出售或分拆出售的物业之装修工程有任何疑问,可致电 3162 0597 向本组职员查询。